长海股份(30019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董事会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