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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30019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4月)
300196CHANGHAI(300196)2025-04-27 08:03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决策事宜,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 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 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 1 -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