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603067) - 振华股份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根据 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大信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大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多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具备 H 股企业审 计资格,拥有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 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执业记录 (一)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