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副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 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公司可 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 (五) 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