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300929)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称"高管")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 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 参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管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管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及由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提名,由董事会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