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00248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0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4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 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烟台双塔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 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内部审计人 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 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聘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