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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603867XINHUA CHEMICAL(603867)2025-04-28 08: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二〇二五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 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 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 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三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