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603867)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修订)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保行 为,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 国证监会有关担保问题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 押或质押。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 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开展担保业务坚持以下原则: 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二、审慎、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三、依法担保、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