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 - 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专门监督机构。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实施监督。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 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 表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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