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 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