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车业(301345)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建新、陈军泽、陈东坡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 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现任 独立董事张建新、陈军泽、陈东坡出具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 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