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电力(6000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关于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2024 年审计资质及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 498人, 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743人。2024年度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69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 所")因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问题被中国证监会处 以行政处罚,自2024年5月10日起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