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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联软件(300996) -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300996Pansoft(300996)2025-04-28 09:00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集中投向一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董事按应选人数由得票数较 多者依次当选。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普联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 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 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 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