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300996)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战 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细则规定 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委员由董事担任,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