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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中国·天津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重科技(天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在相 关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证券部协助 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股东、各部门、分公司和子公司都 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