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国·天津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重科技(天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 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