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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科技(603135)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国·天津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