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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601228) -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601228GZP(601228)2025-04-28 09:3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修订) - 1 - | | | | | 附则 55 | | --- | --- | | 第十二章 | | 第一章 总 则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 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4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659972745。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9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