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股份(603033) -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申作青、陈东坡、何丽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申作青、陈东坡、何丽丽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综上,公司独立董 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