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