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平、闫文付、杨新涛、罗运柏、王瞻、李光宇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 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规定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报告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黄平、闫文付、杨新涛、罗运柏、 王瞻、李光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