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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6883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688357Jalon(688357)2025-04-28 10:5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事实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