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68835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闫文付)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闫文付,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10 月至今在吉林大学化学学院任教授。202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闫文付) 本人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