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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68835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688357Jalon(688357)2025-04-28 10:5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表决权分散行使, 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股东会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以提案的 方式书面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 事候选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