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达卫浴(60338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和《惠达卫浴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客 观独立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 1/3 的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河北·唐山 二零二五年四月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