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邦生物(603077) -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 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