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000036) - 华联控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 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