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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股份(603269) -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603269SGC(603269)2025-04-28 11:32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投资部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 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