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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603083) - 监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603083CIG(603083)2025-04-28 11:32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根据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发 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具有与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1 第二章 监事 第三条 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