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煤机(601717)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障公司 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创智领(郑 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公司在股东会选举董事 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度,为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累积投票制,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股份拥 有与拟选出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权总数。 第六条 董事选举:将待选董事候选人分为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别投票, 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待选非 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的可投票数集中投给一个或几个候选人,按得票 多少依次决定非独立董事当选;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时,可投票数等于该股 东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待选独立董事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总的可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