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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688349)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致: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启元"或"本所")接受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三一重能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现行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所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