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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测科技(688372)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688372V-Test(688372)2025-04-28 11:43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 董事林秀强先生、王怀芳先生和宋海燕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林秀强先生、王怀芳先生和宋海燕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7 日 1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