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688515) - 董事会2024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要求,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独立董事计小青女士、姜华先生、王欣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计小青女士、姜华先生、王欣女士的兼职、任职 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 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确认其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