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00300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04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 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