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00270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晓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并出具了相关专项意见。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大家好!本人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公司经营决 策、战略规划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