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00300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04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并由独立董 事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过半数提名,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