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002356)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 录 | 内容 | | 页码 | | --- | --- | ---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1-2 | |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3-10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6009 号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赫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美集团")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赫美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付声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田维山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 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