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003000)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4 月 (三)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已向本所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法 律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并无隐瞒、虚假 或重大遗漏之处,所有资料上的签名及/或印章均系真实、有效。 (四)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 所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见。 对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 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机构取得的证据资料,本所在履行一般注意义 务后,直接将其作为出具法律意见的依据。本所在法律意见中对有关验资报告、审 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核或鉴证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专 业文件中某些数据及/或结论的引用,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做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及/或承担连带责任。 湖南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