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003019)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任职的中 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 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