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002356)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赫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