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00270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28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 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 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 "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 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 发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