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股份(603379)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作为 第三方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履行债务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 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对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其他单位、个人或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且不存在反担保的,不适用本制度。 公司及子公司在其日常交易及在各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等需 为其自身提供的抵押或质押等担保事项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 发生担保事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