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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科技(003026)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核 查,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寿涌毅、蔡海静、郑东海的 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 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以上独立董事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