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讯(30076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充分发挥预算规划、协调、激励及监管的作用,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财务预算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 的其他董事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