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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瀚讯(30076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 同样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提高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