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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瀚讯(30076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瀚讯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成员应为单数,应当有 过半数的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