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讯(30076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成员应为单数,独立董事过 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