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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二(603712)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03712712 Corp.(603712)2025-04-28 13:04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 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 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委员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