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霖科技(60399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厦门 二〇二五年四月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 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应 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违反本制度的规定,未 经股东会审议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董事会及其审 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