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龙股份(300054)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4 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鼎龙股份")的委托,作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目(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提 供专项法律服务。 (四)本所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于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 的注意义务,对会计、评估、资信评级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 意义务。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 所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 ...